第26章 被拆走的一页

三月二十七,程见微回到度支外库。

九年前,她在这里学会第一件事:数页不能用眼睛。

要用签。

每验一页,移一根算筹;每逢十页,换一根长筹。眼睛会跳行,手里的数不会。

今日案上只有三根旧筹。

当年的老书记坐在她对面,手指已经弯得握不住笔,却仍按从前的规矩,把第一根筹压在登记簿左上角。

年轻御史主录,刑部主事验册。程见微获准核对公开页序、纸样与装订痕,不准推断缺页文字。

萧承晏停在外库门外。

他今日没有理由进去。

···

第一根筹,数页。

十年前的合抄登记簿从“西营急粮一”起,到“西营急粮九”止。现存页序却从四十七直接跳到四十九。

缺一页。

不是误编。

前后页边各残着半个朱色骑缝号,拼起来正好是同一组。若从装订时就没有四十八页,骑缝号不会断在中间。

老书记道:“我记得这页,不是因为字。”

“因为什么?”年轻御史问。

“纸。”

他让人从库里取来同年不同批的公纸样册。寻常登记纸偏黄,那一批复核纸却掺了青檀纤维,迎光能看见细长的灰线。

前后两页装订孔边,都夹着一丝灰线。

第二根筹,数孔。

旧册通常两孔穿线,那一页却是三个孔。中间小孔不是装订用,是另封时穿签留下的。

前页背面有一道圆形压痕,后页正面也有半道。两处合起来,像一枚封纸曾经夹在中间。

第三根筹,数移交。

旧簿的移交目录上,四十八页后有一行小注:复核异页,另封。

没有写封到哪里。

也没有写页上是什么。

但那一页确实存在过,也确实不是自然脱落。

年轻御史把结论写下:

原登记簿页序曾有第四十八页。

该页用纸与普通登记页不同,有三孔及夹封痕。

旧目录记“复核异页,另封”。现未见原页,内容不明。

程见微看完,指向最后四个字。

“写大些。”

内容不明。

老书记看着她:“姑娘不问我还记不记得上面的字?”

“你记得吗?”

“不记得。”

“那就够了。”

···

韩维山午后到外库。

他看过三根筹,也承认页被另封过。

“程姑娘想说,那是沈令仪的异议?”

“我没说。”

“你心里在想。”

“心里想的不能入卷。”

韩维山用指尖碰了碰那行“复核异页”。

“另封未必是毁证。也可能程肃发现妻子的名字不该进官案,想把原页从公开簿里拆走,护住她。”

“也可能是为了不让人看到她反对。”长公主府女官道。

“都可能。”韩维山说,“所以都不能写。”

程见微抬头看他。

这一次,他和她守的是同一道边界。

不是因为立场相同。

而是任何一方只要能用缺页证明自己想要的答案,下一次缺掉的纸就会更多。

“另封有正当情形吗?”她问。

刑部主事答:“有。涉商号私价、家属姓名、密报来源,都可另封。但必须另立封号,记去向。”

“这里没有封号。”

“所以手续有缺。”

“现在能补记吗?”

“不能。”刑部主事道,“找到原封,才能补去向;找到原页,才能说内容。”

···

勘验结束,众人陆续离开。

程见微却没有走。

她回到九年前坐过的那张小桌前。

桌脚仍垫着一块裂瓦,抽屉右侧有一道她用算盘角撞出的白痕。她十八岁那年坐在这里,把父亲的供状誊成官卷,以为字写得越端正,事情就越不会错。

如今她才知道,端正的字也能把一枚收件印送进授权栏。

老书记把三根算筹合拢,递还给她。

程见微拉开旧桌抽屉,里面仍放着公用样册的借阅簿。刑部主事准她查阅公开借阅记录,年轻御史守在一旁。

记录显示,异页另封前一日,程肃借过一本《民间拒收与退件旁记》;归还日期正是另封次日。

仍然只有借阅。

不能证明他为何借,更不能证明缺页上写过什么。

她起身打开公用样册柜。

《拒收与退件旁记》已经换过新版。

程见微翻开现行式样。

不同意执行,不盖大印。

只在收件印右上添一盏极小的青灯,再另写拒绝事项。

这是青灯行沿用至今的拒绝记号。

她忽然想起昨日那枚沈氏收件印。

官档摹图只描了印边和缺口,没有描印外的空白。

若那盏灯落在印边之外,合抄时只摘印样,便会把它一并丢掉。

程见微合上册子。

她仍然不能说缺页上有青灯。

但她知道,下一步该去哪里问规则。

外库门开着。

萧承晏在台阶下等她,肩上落了一层薄雨。

“查到了?”他问。

“查到一页纸存在过。”

“写了什么?”

“不知道。”

“那明日呢?”

程见微望向城南。

青灯行的灯,要到黄昏才亮。

“去问一枚拒绝,应该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