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先把最远的一家送到
三十八家客户里,离白鹭最远的是南岬旅店。
旅店在澜城以南二十七公里,背后是山,前面是海。晴天开车也要一个半小时,雨天那段泥路能把轮胎吞到一半。老板孙茂每周只要两次货,酒、米、煤油和洗净的床单加起来装不满半辆车。任何账房单看一趟,都该把这条路线划掉。
我却把南岬排在每天第一张出车单上。
二〇〇〇年五月,六辆旧车的尾款还没付清,十九家预付店又已用完折扣期。黎真核出车队前三个月的真实成本后,把四条亏损路线用红笔圈了出来。南岬每送一趟平均亏一百一十七元,是最深的一圈。
黎真对我说:“再跑三个月,孙茂一年的货利也填不上运费。要么加价,要么并到每周一趟。”
孙茂不同意加价。他在供货合同上只签过按城内统一价结算,路线远近由我们自己承担。那份合同是阿木为抢客户写的,期限一年,提前终止要赔一个月平均货款。若强行改单,南岬不仅有权拒绝,还能把我们违约的事告诉另外三十八家。
阿木主动认错,愿意从调度分成里补亏损。我没有接受。合同由他签,但我看过总表,也在月底拿过配送利润。生意赚时算大家的,亏时只找一名排车的人,账便成了用来挑替罪者的刀。
我让杜海跟南岬车走了两天。车清晨六点从北郊出发,先在白鹭装酒,再绕洗衣房装床单,经过鱼市时装冰。三处装货用了一个半小时。送到南岬后,司机空车返回,下午一点才能接第二趟活。真正让路线亏钱的不是二十七公里,而是三次等货和二十七公里空返。
南岬以南没有我们的客户,却不等于没有货。旅店旁边有两家小渔排,每天把干鱼和鱼露送往城里;山脚有一间木工作坊,替旅店修椅子,回程常要去城西买钉子和油漆;孙茂的妻弟在南岬收椰子,每隔三天雇车进鱼市。三家各自的货都不够一辆车,因此一直付散车的高价。
我没有先去找三家。我让南岬车连续一周准时到达,哪怕车只装了六成,也不接顺路的临时单。第一天六点出车,八点零七分到;第二天遇雨,八点四十分到;第三天蓝车水箱漏,杜海在半路换车,九点十二分到。每次晚于预计,司机都先在路边电话亭报信,孙茂没有一次站在门口空等。
第七天,孙茂问我为何明知亏钱还照送。
我回答孙茂:“合同是我签的一年。先把该走的路走完,才有资格请你替我找回程货。”
孙茂说:“你可以不告诉我亏多少。”
我把七趟成本表递给他。车、油、司机、三处等货和空返都分开写,货物利润也在旁边。表上没有要求他补的钱,只在空返一栏留着三行。
孙茂看完,当天带我去见那三家。他不是被一句诚信打动,而是担心供货商持续亏损,合同到期便再也没人愿意来。若让回程有货,南岬的低价才可能保住。
鱼露作坊先开价。每坛进城收十五元运费,破一坛要赔八十元,并要求车只装他的货,怕酒箱碰坏坛口。按这个条件,十二坛鱼露只够填一半空返成本,还会挡掉其他货。我没有还价,只请他拿一只空坛去北郊车场。
杜海在车斗做了一道可拆木栏,坛子之间用洗衣房淘汰的旧床单隔开,酒箱与鱼露分在两侧。车走过最烂的三公里,坛口没有裂。鱼露作坊同意与椰子拼车,破损按实际装载责任分摊,不再要求独占。
木工作坊的问题更小,也更麻烦。老板不愿固定付钱,只说有货便捎,没有便算。他每次买的钉子、合页和漆不超过两百元,却要求司机替他垫款。一次垫款不大,十家都这样,司机便会变成没有账的采购员。
黎真给他做了五联小票:工作坊写采购清单并预付八成,白鹭留一联,司机带两联,城西商店签收一联,货到再以最后一联结余。低于五十元不接,超出清单不买。木工作坊嫌麻烦,第一次没有使用;两周后,他的散车在半路淋坏三桶漆,才拿着预付款来填票。
南岬路线因此从一辆供货车,变成一条两头都装货的线。去程送酒、米、煤油和床单,回程带鱼露、椰子、木工采购单以及旅店要送洗的布草。车在白鹭、洗衣房和鱼市不再分别等货,三处约定凌晨五点四十分前封包,迟到的货等下一趟。装货时间从九十分钟降到三十五分钟,空返率从十成降到一成七。
第一个月,南岬路线不再亏一百一十七元,反而每趟结余四十三元。结余不多,却使孙茂的合同可以按原价跑完。三个月后,南岬附近又有两家小旅店加入,车才真正装满。
有人后来把这件事说成我会用“以迂为直”。我确实在旧书里读过那四个字,却不是因为绕路便高明。真正的直,是每个参与者都知道车为什么到自己门口:孙茂要稳定供货,鱼露作坊要少付散车费,司机要减少空返,白鹭要守住一份签得太便宜的合同。路看上去绕,账却没有让任何一家替另一家白跑。
南岬刚有结余,杜海便在回程车上接了一只没有入单的木箱。
木箱是码头熟人托的,外面写着机件,答应到城西后付司机三百元。杜海认为车斗有空位,三百元又能进准备金,便没有向阿木报。他亲自坐副驾驶,打算货到再补单。
车过南桥时,木箱底部漏出油。司机停车检查,才发现里面是四只拆过的旧船泵,残油没有放净。油浸湿两捆待洗床单,也沾到五箱酒的纸壳。车为清理耽误四十七分钟,南岬当晚换洗的床单没能按约送到另一家旅店。
杜海把三百元退给托货人,自行赔了洗涤和外包装费,仍认为没有造成大损失。他对阿木说:“箱里不是违禁东西,路也顺。错只错在漏油。”
阿木回答杜海:“错在没人知道车上多了什么。今天漏油,明天若少一只箱,谁证明不是司机拿的?”
两个人争到白鹭。杜海是老阮安排的人,阿木又掌调度,怎样处理都会被看成我替一边压另一边。我没有先问该罚谁,而是让那辆车当天所有收货人重新核货。五箱酒只有外壳受污,数量无缺;床单能重洗;两家旅店因延误临时换用库存。可木箱没有单据,车若在路上出事故,保险与共同准备金都可以拒赔。
我让杜海停排车七天,仍拿司机基本工钱,每天随车检查但不能签字。三百元不进准备金,洗涤、包装和旅店临时用布费用由他分三个月偿还。更重要的是,他要把那只木箱从谁手里接、几点装车、谁答应收货完整写下,贴到车场七天。
老阮当晚来找我,说杜海替车队多挣钱,不该像偷货一样示众。
我回答老阮:“若他真是偷货,只停七天太轻。正因为他想替大家挣钱,才更要让所有人看见,好意也不能绕过货单。”
老阮问:“以后路上遇到能赚的钱,都先打电话等你点头?”
我说:“不用等我。只要有发货人、收货人、品名和责任四项,调度能当场加单。缺一项,钱再多也不装。”
黎真据此在两联车单背面增加四个小格。临时顺路货不再一概禁止,但必须在车开动前填完。杜海七天后恢复排车,第一个月主动登记了十三笔顺路货,没有一笔再靠事后补单。他也从那时开始保存每位司机的笔迹样本,因为有人不会写全名,只会按手印或画一个记号。
二〇〇〇年最后一个月,配送客户达到四十一家。六辆车的购置尾款全部付清,原始凭证分别装进六只牛皮纸袋,封口由我、黎真和阿木签名,放进金鸥的三锁票箱。老阮没有持购车凭证,却持有那本写着一成二的合作记要;杜海没有股份,却知道每一辆车的钥匙和每名司机的笔迹。
南岬旅店在年末送来一块铜牌,上面只刻“第一趟”。孙茂说,他不是我们第一家客户,也不是最大一家,但在车不够时,我们先把最远的一家送到了。阿木把铜牌钉在北郊铁皮棚,下面挂当天六辆车的钥匙。
我当时喜欢这句话,甚至把它当成自己守信的证明。后来产业增加,铜牌越来越多,我才明白先送最远的一家也会有代价。近处的人若总被要求理解,时间久了,理解便会变成另一种欠账。
二〇〇一年春天,赵坤在白鹭等了我三次。我都在南岬或北线,没有与他见面。第四次,他不再等,直接买下我们常用酒仓隔壁的库房,又请老阮喝了一夜酒。
仓库起火以前,赵坤已经开始替我算那条最远的路值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