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互戴钻戒

作为即将被谢珊珊祸害的人,裴矩身处风雪之夜,却如沐春风,脸上的笑意就没消失过,总是柔和地望着谢珊珊。

从眼中流淌出来的柔情蜜意,谁都看得出来。

谢珞珞、谢璐璐和谢琳琳相顾一眼,心中替妹妹高兴之余,又暗暗担忧裴矩那破败不堪的身子骨,也不知道几时能好。

虽然外面的江南举子提及裴矩都说他命不久矣,但近来相见发现他并没有那么娇弱。

想是传言有误。

若真是体弱多病,父亲定不会将妹妹许配给他。

想通了,各自拿起烤好的鹿肉。

谢峰不在场,大家明显更放松一些。

裹着各色披风坐在抄手游廊下,一边赏雪,一边围着火炉烤鹿肉,边烤边吃,旁边炉上还温着上好的酒水。

裴矩夜间少食养脾胃,自始至终都是亲自烤肉给谢珊珊吃,给她倒酒。

酒过三巡,谢珊珊生出几分醉意,美滋滋地望着忙碌的裴矩。

灯下观美人,越看越喜欢。

当初不是说男女有别吗?

这不还是心甘情愿落在自己的五指山。

一辈子都别想跑掉啦!

“裴矩,你伸手。”谢珊珊突然开口。

裴矩很自然地伸出左手。

当着大家的面,谢珊珊往他中指上套一枚戒指。

众人仔细一看,却是方面赤金戒指,戒面上深嵌一颗蓝色圆形透明石头,澄碧如晴空,不知是何物,却在灯光下光彩闪动,十分耀眼。

周振思索片刻,“有些像陛下和岳父近来常戴的钻石戒指,不过那钻石无色,这是蓝色。”

他是天子近臣,负责撰写诏书,对天佑帝的衣着打扮一清二楚。

谢珊珊笑道:“三姐夫好眼力!陛下戒指上的钻石叫白钻,这颗是蓝钻,还有红钻绿钻粉钻紫钻黑钻,世所罕见。”

末世来临前的几十年,彩钻可比白钻贵多了。

更珍稀。

她有异能,各种金属在她手里向来由她搓扁揉圆,黄金又软,认识裴矩后就利用闲暇时间悄悄手搓了这只戒指。

至于尺寸,她的眼睛就是尺。

她搓了两只,把另一只放在裴矩掌心,同时伸出自己的左手,“帮我戴上。”

裴矩托起她的手,依言将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

“听说,太祖皇帝曾在定亲和大婚时和皇后娘娘互戴戒指,意为锁定终生,珊珊是重现古风吗?”师从柳尚书,裴矩自然知晓许多外人不知道的信息。

谢珊珊笑道:“没错,你现在被我锁住了。”

“甘之如饴。”

一大一小,两只肤色近乎一致的手并列一起,蓝钻熠熠生辉。

关聪眼尖,“六妹妹,你的蓝钻比矩弟的大。”

谢珊珊莞尔,“五姐夫眼力比三姐夫是一点都不差。”

巨型钻石固然贵重,但戴在过于纤细的手指上并不好看,谢珊珊没有一味追求巨型,所以裴矩戒指上那颗只有六克拉,而她这颗却是十克拉。

祖母绿型切割,只搓个简单的金环,以八爪勾住四角。

出自同一块蓝钻原胚,用异能切割打磨出十来颗大小形状不一的裸钻,最大的有二十一卡多,最小的约有三卡多,却不是打家劫舍而来,是她带队前往南非时,在山崩地裂的钻石矿中发现,顺手捞了回来。

她可是谁都没给,就想到裴矩了。

清风笑得见牙不见眼。

次日一早,天还没亮,他就匆匆出府,找民信局寄幺帮信,多花了不少银子,令其昼夜兼程,专人送往松江。

交代完,出来却见到了袁少康。

方巾青袍,文质彬彬,显而易见的比往日更加神采飞扬,眉梢眼角俱是喜色。

清风行了礼,“袁老爷也出来寄信?”

袁少康含笑道:“正是,我欲在京中定亲,前几日下雪未能出门,今早雪停,特意寄信回家请父母赶在殿试前过来操持。倒是裴兄,离开文昌胡同后去哪里了?咱们金陵省来的举子碰面,都说不知何处寻找裴兄,恰好遇见,替他们问一句。”

得知裴矩进京赶考,许多人都比较关心。

清风外表粗豪,性格却极机灵,回答道:“恭喜袁老爷,我们老爷才定了亲,住在岳父家中养身子,自然不好相约旧日同窗同科。”

袁少康闻言一愣。

“裴兄也定亲了?不知是哪一家的千金?”竟然不嫌他体弱多病,活不过二十岁。

他想到那日所见的女子,却不敢相信裴矩有此运道。

清风笑了笑,“我们老太爷老太太尚未起身进京操持亲事,尚未交换生辰八字,事关小姐名声,我不好妄言,还请袁老爷见谅。”

他都没问袁少康,袁少康问他干什么?

太好奇了可不好。

自家老爷好不容易才被宁国公相中,不能外泄,免得惨遭破坏。

清风太清楚宁国公千金在京城中有多么受人觊觎。

娶了她,不亚于娶一座金山银山。

幸亏自家老爷天生仙姿灵窍,不然哪有这样的好运道?

他回去的路上得多给老爷买几盒面脂香膏。

宁国公府按月就跟着月例发下来,但量却少了些,不够用。

袁少康闻言便不好再问,“既如此,回去代我恭喜裴兄,佳期定下后千万送个信儿给我。”

清风笑道:“一定带到。”

他买齐上好面脂香膏,回到宁国公府时正逢聘礼出中门,正使走左门,鼓乐在前引路。

长长的大街塞得满满当当,总有一百多抬,绵延不绝。

大雪初停,四面犹白,道路却清扫得干净,更凸显出朱箱红绸的艳丽与喜气。

谢珊珊已见过礼书,主要是玄纁束帛、玉璧鹿皮、金银首饰、绸缎衣衾、田宅商铺、羊酒茶粮、珍宝古玩、锦绣绫罗,不止三万之数。

谢璐璐悄悄告诉她:“和当年送给咱们母亲的聘礼差不多,只多了你给的那串金珠。”

这一点让她们做女儿的感到很满意。

“我送给母亲的白珠更贵。”谢珊珊根据现代价值来说。

可诸姐妹却觉得金珠更好看。

谢峰因不用亲去,早起便同女儿女婿们一起吃早饭,把姊妹俩的对话听在耳中,抬眸问谢珊珊:“你不去你母亲那里走一趟?”

不去要嫁妆,不符合她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