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66 章 解救之法

张信也皱了下眉:"徐统领,刚刚不是说潭王不一定会卖王妃这个面子吗?"

徐忠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胸有成竹的笑。

那笑容出现在一张满是胡茬的糙汉脸上,显得有些不搭调,像一个杀猪的在绣花——

可也让人觉得踏实。

像是一个走夜路的人忽然摸到了一根火柴。

火柴不亮,可够你看清脚下的路了。

"若是换做平常,王爷肯定不会听娘娘的话。"他竖起一根粗短的手指,在空气中晃了晃,指甲缝里还残留着昨夜的铁锈——

那是铁链上的锈,蹭在手上了,洗不掉,"可现在——

娘娘怀有身孕,肚子里有了王爷的孩子。"

"王爷可以不卖王妃的面子,但他不会不顾自己的孩子。"

这话一出,解缙先愣了,随即一拍大腿,眼睛亮了——

那双弹珠似的黑眼珠又转起来了,转得飞快,像两个陀螺。

"虎毒不食子!"

"对。"徐忠点头,声音粗哑得像砂纸磨铁,"潭王再混账,他也是个人。

是人,就舍不得自己的种。"

他说"种"字的时候,声音低了一截。低到像在说一个秘密。

他的手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腰间的刀柄——

刀不在,刀被潭王收了,可那个习惯还在。

摸刀柄是他的另一个习惯——

什么时候摸刀柄,说明他什么时候在赌。

他在赌王妃肚子里的孩子能保住疯和尚的命。

张信闻言,点了点头,目光里多了几分赞许。

他上下打量了徐忠一眼——

这个五大三粗的武夫,看着像一脑袋浆糊,没想到心细如发,连这种弯弯绕都想得到。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一点不假。

张信在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

去后院找王妃,有几个问题要解决:第一,王妃能不能见到?

后院有后院的规矩,不是想进就能进的。

第二,见了王妃,她愿不愿意帮忙?

她跟潭王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帮了他们,等于得罪潭王。

第三,就算王妃愿意帮忙,潭王听不听?

怀孕是一张牌,可这张牌不一定每次都管用。

但他没有把这些疑虑说出来。

不是因为信任徐忠,是因为——

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远水解不了近渴,这是事实。

赵好德在城东,葛大人重伤在床。

他们手里没有别的牌了。

王妃是他们唯一的牌——

不管这张牌多薄,多脆,多容易碎,他们也得打出去。

"徐统领。"张信抱了抱拳。

他抱拳的姿势很标准——

左手包右手,拳面朝上,手臂平举,腰板微弯。

一个三品大员对一个五品武官行这种礼,等于把身价放到了地上。

可他弯腰的时候,腰板没有软——

他的腰是铁打的,弯下去是敬意,弹回来是骨气。

"张某代我家王爷,谢过徐统领。"

"张大人客气了。"徐忠摆了摆手,手挥得很大,像在赶苍蝇。

他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不是不好意思,是不习惯。

他这辈子被人谢的次数不多,被人郑重其事地谢的次数更少。

一个武夫,做的事都是刀口上舔血的,谁谢你?

活下来了就是最大的谢。

"我不是为了你家王爷。"他说。

声音低下来了,低到几乎听不见。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手上全是老茧和伤疤,指关节粗大得像树瘤,"我是为了——"

他顿了一下。

他没说出来。

他只是看了一眼窗外那片渐渐亮起来的天色。

天已经亮了。

金色的晨光铺满了窗纸,照得整间偏厅都亮堂堂的。

屋檐上的瓦当在晨光里泛着青灰色的光,一只麻雀落在窗台上,歪着头看了他一眼,又飞走了。

麻雀飞走的时候,翅膀扇了两下,发出"扑棱棱"的声响——

那声响在安静的偏厅里格外清晰,像一本书翻了两页。

"走吧。"他说,嗓音粗哑得像破锣,"趁王爷还没起床,趁虎还没喂。"

在徐忠的引领下,三人一前一后,向着王府后院走去。

张信走在徐忠后面,步子不快不慢,眼睛却一直在扫——

扫甬道的宽度,扫围墙的高度,扫拐角处有没有人。

这是他的习惯。

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第一件事不是看人,是看路。

路在哪里,出口在哪里,哪里能跑,哪里不能跑。

一个指挥使的本能,跟呼吸一样自然。

解缙走在最后面。

他步子小,腿短,跟不上前面两个大男人的步伐,可他一声不吭地小跑着,愣是没掉队。

他的手不搅袖口了——

他的手攥着拳头,攥得指甲掐进肉里。

他不知道拳头该打谁,可他攥着。

攥着,就觉得手里有东西。有东西,就不慌。

走了几步,他忽然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

声音很轻,轻到只有他自己听得见:

"师兄,你可千万撑住。"

另一头,假扮成疯和尚的朱樉被几名护卫抬着,抬进了一条地道里。

他的眼睛半闭着,嘴角挂着涎水,偶尔嘿嘿傻笑两声。

看起来跟一个真正的疯子没有任何区别——

连呼吸都是疯的,忽快忽慢,忽深忽浅,像一台坏了的风箱。

他的头耷拉着,随着抬行的颠簸一晃一晃的,像个没上发条的木偶。

手指松松垮垮地垂着,时不时抽搐一下——

那种抽搐没有规律,不是病,是装的。

装得连指甲盖都在演戏。

可他的脑子没疯。

他的脑子比这座王府里任何一个人都清醒。

他在数步数。

从兽圈到地道入口,三十七步。

从地道入口到石窟,五十二步。五十二步。

他记住了。

这个数字会刻进他的脑子里,像刀刻在石碑上——

风吹不走,雨冲不掉。

在北方的时候,他能在暴风雪里走三十里夜路,一步不差地回到营地。

那不是天赋,是练出来的。

练了一千次,一万次,练到脚底板比脑子还灵——

脚知道路在哪,脑子不知道。

他还在听。

听脚步声——

抬他的人有几个?

四个。

两前两后。

前面两个步子重,后面两个步子轻。

重的是穿着铁甲的,轻的是穿布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