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呸!狗领导!

气鼓鼓的尤老三,一翻身跳起来,大骂道:“啥玩意?萧贺,从北京回来才打了一天猎,就要卖肉?这小子真敢啊!”

尤老姨骂道:“你看看人家,打一天猎就能卖肉。你呢?一根毛都没捞到!”

尤老三怒道:“我不信。明天中午我就去他家。他要是拿不出来肉,我就骂他,把他名声搞臭了。看他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萧家屯村民们在被窝里,议论纷纷。

“这萧贺,能人啊?”

“他从北京回来,才上山一次,一天吧?”

“能攒下那么多肉?”

“这赶山,也太赚了吧?”

“我看不能。一个人再能耐,能打几头猪?他一天打回来三头,已经是很厉害了。哪有那么多野猪?”

“明天中午,看看不就知道了?”

第二天.

没到中午,村民们就从四面八方赶来。

大嫂一看,吓了一跳。

好家伙。

不光是萧家屯熟面孔,还有好多不认识的生面孔。

一问,好多都是从临近的生产队,连夜听说消息,闻讯赶来的。

各个生产队,都有亲戚,亲连着亲,传话也快的很。

一个大嫂端着盆:“萧贺在吗?我听说他要卖肉,一大早就赶过来了。”

一个村民:“听说,萧贺卖东西价格公道,斤两足,比县里供销社便宜多了。这不,都过来买年肉。”

一个老头:“啥时候卖啊?都等不及了。”

一个姑娘:“县供销社,还要肉票。我们哪弄肉票去?还是买萧贺的好。”

排起长队。

看萧贺信心满满,这么笃定,大嫂苦笑:“生产队的骡车,是集体资产,也不是白借。一天怎么也得要钱吧?”

萧贺:“地租,大走骡一天两块,马车一块五,驴一块三。”

大嫂吓一跳:“花那钱呢?这不白扔?”

萧贺把大嫂按在椅子上:“大嫂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明天,你就等着看好戏吧。”

大嫂半信半疑,不过萧贺最近变了个人似的,说话从来言出必行,她只好点头:“行。我等着。”

萧贺拉着骡车,走入大山。

他轻车熟路,直奔昨天赶山的天然口袋深坑。

“晌午卖肉,得赶快回去。”

距离深坑还有一里多,原本温顺的大走骡突然狂躁起来,嘶鸣着,死活不肯走了。

“怎么了?”

萧贺心中一紧,拉开虎口猎枪,又把老猎枪拿出来,检查了一下子弹。

双枪,子弹都已上膛。

遭遇了笑老鬼、花豹后,萧贺早已养成双枪打猎的习惯。

只要进山,永远备着两把上好子弹的猎枪。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深山老林里会突然发生什么险情。

猎枪只能一枪一装填,长达2秒的装填速度是致命短板。

两只枪,能确保萧贺2秒内,射出两发子弹。

每一秒,每一枪,或许都是生与死的差距。

萧贺三下五去二爬上一棵大树,从怀里拿出熊猫望远镜,摘下保护套,瞭望观察。

这是他第一次使用宝贝熊猫。

今天没下雪,能见度高,千米之外,尽收眼底。

萧贺眉头紧皱起来。

镜头里,出现了一些可疑的身影,正在深坑里跳上跳下,疯狂刨地。

“马德!怕什么来什么。”

萧贺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狼!”

狼,是白山黑水最常见的掠食动物,也是最可怕的野兽。

因为它们群居,经常几只、十几只、几十只一起活动、捕猎。

对手里只有威力较小、速度很慢的单发猎枪的猎户,狼群超过三头以上,就会构成很大威胁。超过五头,只能掉头就跑。十头以上,只能祈求老天爷开恩。

萧贺前几次上山,都没碰到狼群。

上得山多终遇虎,这就狭路相逢了。

“你这牲口,很有灵性啊。这么远都能察觉到危险?”

萧贺看了一眼大走骡。

这大走骡,傲娇打着响鼻,仿佛说夸我夸我快夸我。

萧贺笑了笑。

他正寻摸买一头大走骡,生产队这头,不光力气大,走得快,还自带狗鼻子,气味预警,不就很合适?

求远不如求近。

回头找红叔儿商量商量,怎么买下这头骡子。

“不能让这群畜生,祸害我的野猪!”

萧贺攥紧手中猎枪。

他中午要卖肉,广播都出去了,要是拿不回肉去,且不说丢面儿,关键是砸了牌子。赶山卖肉的生意就没法做了。

这年头,人无信不立。

萧贺平复一下紧张的心情,又拿起望远镜,仔细分析起来。

“一、二、三···”

“这群狼,光目测到的数量,就有八头之多。”

“应该是被野猪血腥气吸引来的。”

“哪怕我用厚木板+土堆,把死猪深埋起来,都被它们嗅到了气息。狼鼻子,太灵了。”

萧贺一拳砸在树上。

他已经采取了预防措施,但在狼的恐怖天赋前,还是功亏一篑。

收拾心情,萧贺冷静下来。

“懊悔没用。”

“摆在我眼前的,只有两条路。”

“要么,跟他们干!打跑狼群!”

“要么,趁着没被发现,牵着骡子灰溜溜回去,把8头野猪拱手让出。”

“怎么选?”

萧贺攥紧拳头。

让?

不甘心!

牌子砸了,以后赶山举步维艰。

干?

很危险!

这可是整整八头饥肠辘辘的东北狼。

东北狼长途奔袭时速,能达到惊人的30公里,短距离冲刺甚至能到60公里!

后世小说、短视频里,主人公拿着一把老猎枪,就敢挑战上百只的狼群,大杀四方,把狼当猪打,在现实中根本是找死!

很多时候,猎户只有开一枪的机会,就会被狼冲到面前。

就算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单人拿猎枪,遭遇六只以上的狼群,生死五五开。

一旦有狼绕后,大概率出事。

受伤,大概率事件。

死亡,很有可能。

在这年代落后的医疗条件下,受伤基本等于残废,约等于死亡。

萧贺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萧贺第三次举起望远镜,仔细观察敌情。

狼群狂躁地窜上窜下,在深坑里疯狂刨着。

饥肠辘辘的它们被深埋土下的野猪血腥气吸引,狂暴地刨着土,试图将木板和冻土刨开,叼出野猪尸体大快朵颐。

“没有狼王?”

萧贺目光一闪。

前世赶山经验告诉他,对付狼群,必须打狼王!

蛇没头不行。

对付这么大狼群,斩首战术是唯一办法。

“这些,都不是狼王。”

萧贺目光透过望远镜在林间逡巡、搜索。

经验告诉他,冲在最前面的往往是年轻狼,狼王一般压后指挥,不会打头阵。

一旦捕猎成功,狼王才会施施然出现,首先享用战利品。

“有了!”

萧贺望远镜骤然定格在距离深坑20米外的一块岩石上。

一头大狼站在队伍后侧,压低身子、不断发出低吼,约束命令其他狼,指挥着狼群刨地。

这狼体型比其他狼明显大一圈,营养状况更好,皮毛蓬松、威风凛凛。

“这才是头狼!”

萧贺眸光一亮。

他辨明风向、方位,溜下树。

他单管虎头猎枪,有效杀伤距离,极限只有60米。

再远,压根打不准。

萧贺的战术,是偷袭!

没错。

他要偷袭狼王,斩首行动。

这,简直倒反天罡。

任何人听了,都觉得萧贺疯了!

在林海雪原中,向来只有狼群偷袭猎物,哪有被人偷袭的道理?

狼群的视觉、听觉、嗅觉,都碾压级领先人类。

要悄无声息,接近狼群60米范围,还不能被狼群发现,正常人根本做不到。

就连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也毫无希望。

但萧贺却这么干了!

他有十足的把握和底气。

因为萧贺两世都在这白山上转悠,对每一条沟沟壑壑都了若指掌、烂熟于心。

更妙的是,可能是怕死,狼王长期习惯躲在后面,发号施令。

它眼下距离狼群20多米,身边只有一头母狼。

这给萧贺斩首行动,创造了机会。

萧贺把骡子牵到一个背风谷底,藏好。

他又猫着腰,挨着身子,从下风方向,缓缓接近头狼所在的巨石。

这接近的方向,很有讲究。

风把他的气味向身后吹,不会被狼闻到。

萧贺蹑手蹑脚,走到距离头狼200米处,一溜烟钻入了一条早已看好的沟壑里,如同泥鳅入水,不发出半点声音。

雪山常有这种深沟,沟沟坎坎,犁在大地上。

豹子捕猎就喜欢通过沟壑,接近猎物,突然偷袭。

萧贺躲在沟壑里行走,不光狼群看不见,气味更不容易顺风吹,被狼嗅到。

但萧贺此举,冒了极大风险。

一旦被狼群察觉,四面八方围上来,堵住去路,瓮中捉鳖,萧贺想爬树都没法爬,几乎必死。

可萧贺十分笃定,自己稳操胜券。

他潜行了足足100米,才悄悄探出一点头,暗中观察着头狼。

头狼,没动。

他不时不耐烦低吼两声,发号施令,又与身边的爱妃母狼,嬉闹一番,趴在肚皮上耸动两下。

别人干活,它在交配。

萧贺突然觉得,这头狼的做派,像极了某些狗领导。

活,别人干。

肉,他来吃。

别人干活的时候,他躲在后面,有事秘书干,没事···

“我呸!狗领导!我都关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