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 吃瓜,逐渐炸裂
他前世生在和平年代,长在红旗底下,没亲眼见过任何超自然事件。
那些什么749,337,507,对他而言就像是都市传说。
跟外星人,尼斯湖水怪,麦田怪圈属于同一类东西,听起来刺激,但从没当真。
可现在呢?
他本身就经历了穿越,获得了系统,还能意念控物,杀人于无形,已经是人们口中的超自然。
而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之外,也是有超自然的。
由此反推,那么前世那个世界呢?
会不会前世那些部门,真的存在?
只不过他们在暗处,普通百姓在明处。
他们处理着那些不能说的秘密,而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曹笔在心里默默对比了一下。
前世那些部门,行事隐秘,讳莫如深,许多普通人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而这个世界,暗潮司虽然也神秘,但至少朝堂上下不少人都知道它的存在,说明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机构。
可眼下这拨人,蒙面,斗笠,蓑衣,站在巨坑边缘,跟清吏司的人并肩执行任务,却没有任何正式的编制标识。
他们是谁?
他们隶属于哪个衙门?
他们处理的是什么样的特殊案件?
坑底又传来一声嘶吼,比之前更近,更响。
曹笔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剧烈地颤抖了一下,碎石顺着斜坡往下滚,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他收回思绪,重新将目光投向坑底。
不管那些神秘人是谁,不管这个世界还有多少他不知道的秘密,有一点他很确定。
坑底那个东西,或者那些东西,绝对不是正常人能对付的。
而清吏司和那些神秘人,正在试图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曹笔眯起眼睛,强烈的好奇驱使着他开启感知,欲一探究竟。
可一想到那巨型狼人的轻蔑眼神,他又硬生生止住了。
那种你在我眼里连蝼蚁都不如的感觉,让他对一切看起来不对劲的东西都产生了本能的后怕。
万一神秘部门或者底下的那些玩意儿也能反向感知呢?
万一他们或者它们顺着他的感知摸上来呢?
吃瓜,就要有吃瓜的觉悟。
老老实实用眼睛看,用耳朵听,不能因为好奇就将自己危险中。
内心权衡一番后,曹笔还是决定当个传统看客。
悄悄吃瓜,无论是大宁那些不为人知的神秘部门,还是下方的怪物,他都不招惹。
“嗯?”
突然,坑底的洞口爆出一阵刺眼的光,一闪而逝,照亮了夜空。
“吼!吼吼吼!!!”
紧接着,下方传出急躁而暴怒的吼声,引发了余震。
“下方是斗得有多激烈?连光都打出来了。”
曹笔睁大眼睛,兴致盎然,对坑洞下方正在发生的事情,充满了好奇。
一炷香后。
坑底的洞中,突然爬出来三个身穿蓑衣的神秘人。
其中两个,脚步踉跄,刚走几步,便突然喷血,倒地不起。
剩下的那个,支撑着走了十几步,也一头栽倒,没了动静。
清吏司的人,见状,赶紧上前,从怀里掏出各种小罐子,小瓶子,从里面倒出不知名的东西,往那三人嘴里灌。
那些原本站在坑边的神秘人,没有言语,没有犹豫,不约而同地跳入其中,只留了两个留在地面。
那两个留下的神秘人,似乎没有看见那三个从下面爬上来的同伴一般,从始至终,都未曾移动分毫,甚至不曾看他们一眼。
全程都是清吏司的人在忙前忙后,喂药,喂水,背起来,往外走。
“冷漠!无情!”
目睹这一切的曹笔微微挑了挑眉,对这个神秘部门,第一次有了直观的感觉。
“不愧是敢接手处理这种事件的部门,牛逼!”
曹笔不知道下方有什么,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在自己来之前,进去了多少人,已经交锋多久了。
但他知道,这种冷漠无情,才配与这个世界的超自然力量抗衡。
“卧槽!!”
就在曹笔脑补间,坑底的洞里突然冒出一阵强烈的金光。
金光中,有一道人影倒飞了出来,口吐鲜血,下半身直接在空中的光柱里炸开。
那显目的场景,连肠子内脏那些东西飞溅都看得清。
曹笔瞳孔猛地一缩,下意识往后缩了半寸,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电影特效,不是游戏画面,是实实在在的血肉横飞。
那半截身子在金光中翻滚了两圈,肠子甩出来,挂在空中,像一根被扯断的绳子。
“该死!!”
坑洞边,原本对三个同伴无动于衷的那个神秘人,突然含怒低骂,竟然凌空一跃而起。
没有绳索,没有借力,就那么踩着空气,像踩楼梯一样噔噔噔地往上跑,在半空中接住了那个炸开半边身子的人。
曹笔的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一切,暗道:“梯云纵?轻功?还是这个世界也有什么踏空而行的法门?”
来不及多想,他的耳朵捕捉到了那个被接住的人最后的声音。
那人的嘴巴张了合,合了张,声音断断续续,像一台快没电的收音机。
“镇……镇不……不住了,快……快去请……”
话没说完,头一歪,没了声息。
曹笔定睛望去,那人面容颇为英俊,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身上穿着金灿灿的蟒袍。
只是此刻脸上全是血污,下半身从腰往下空空荡荡,只剩下几根白森森的骨茬子露在外面,被金光照得发亮。
蟒袍?
曹笔眯起了眼睛。
穿越这么久,他当然知道蟒袍意味着什么。
那是皇子,亲王,郡王一级的人物才能穿的。
“皇家的人?皇家的人这么拼?”
曹笔回想起之前的所见所闻,感觉有些矛盾。
在此之前,这乱世给他的感觉,就像前世看的那些小说一样。
感觉是由皇家,由各大世家贵族,乡土豪绅,以及相关的封建制度造成的。
在他的认知里,封建王朝的皇族,尤其是皇子王爷,应该是这样的:住的是雕梁画栋的王府,出门前呼后拥,走路都怕踩死蚂蚁。
每天琢磨的不是争权夺利,就是吃喝玩乐。
前线打仗,他们在后方享福。
百姓饿肚子,他们满汉全席。
就算偶尔有几个贤王明君,那也是坐在金銮殿上发号施令,动动嘴皮子,让别人去送死。
他见过电视上演的王爷亲征,那是坐在高头大马上,穿着亮银盔甲,身后跟着几百个护卫。
拿着长矛大刀,摆拍个造型,让画师画下来,就算身先士卒了。
打死一两个小兵,就吹成勇冠三军。
哪怕到了生死关头,最后也有忠心的护卫替他挡刀,替他死。
总之,皇家的命,金贵得很。
普通百姓的命,贱如草芥。
他见过溃兵欺压百姓,见过乡绅强占民田,见过县官草菅人命。
这一切,都不断加深他的刻板印象。
这个世界,和前世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封建王朝一样,上层吸血,下层卖命,皇族高高在上,不把人当人。
可现在,一个穿蟒袍的年轻人。
一个明显拥有非人力量的,可能还是超自然部门核心战力之一的皇子或王爷,没有护卫在身旁,没有替死鬼在前面挡着。
就那么冲在最前面,跟坑底的怪物正面硬刚,然后被轰了出来,炸成两截。
死得如此惨烈。
“这科学吗?”